當前,針對新污染物的監測工作,盡管既有的技術規范、檢測方法及技術指標能夠初步支撐起環境調查與監測的試點實踐,但新污染物生態環境監測領域的標準體系框架仍處于構建初期,標準數量匱乏且覆蓋面有限,難以全面契合新污染物監測的迫切需求。
為深入貫徹《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的精神,強化新污染物生態環境監測標準的頂層規劃,加速推進新污染物治理體系與能力的現代化進程,生態環境部近期隆重發布了《新污染物生態環境監測標準體系表(2024年版)》(以下簡稱“《體系表》”),該表由詳盡的體系框架圖與體系項目表兩大核心部分組成。
《體系表》緊密對接《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的核心要求,廣泛涵蓋了國際公認的《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標準,以及我國最新發布的《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2023年版)》中所列的關鍵污染物,如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內分泌干擾物、抗生素等,同時亦將微塑料等新型重點污染物納入視野,確保標準體系的前瞻性與全面性。未來,該體系將靈活調整,依據國際公約的最新動態及國內管控清單的更新情況進行指標的適時增減。
目前,體系項目表已細分為170項新污染物生態環境監測標準,根據編制進度的不同,劃分為已發布、在研及擬制訂三大類別。具體而言,已有49項標準成功發布并實施,展現出良好的實踐效果;另有19項標準正處于緊鑼密鼓的研發與修訂階段;而未來三年內,計劃新增或修訂的擬制訂標準則高達102項,預示著新污染物監測標準體系的持續擴展與深化。
作為新污染物生態環境監測標準化工作的基石與指南,《體系表》不僅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更發揮了引領行業發展的關鍵作用。它將指導未來三年內相關行業標準、團體標準乃至各類生態環境監測標準的預研工作,同時,也為技術文件的制定與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參考框架。我們誠摯邀請監測機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社會各界力量積極參與,共同推進新污染物生態環境監測標準的制定與修訂工作,攜手構建更加科學、完善、高效的監測體系。
《新污染物生態環境監測標準體系表(2024年版)》.PDF 下載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