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提問

vocs排放方式為無組織排放,需要實行區域內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減替代嗎?
vocs排放方式為無組織排放,需要實行區域內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減替代嗎?
工程師回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條要求規定,涉及VOCs排放的企業均需進行有效收集和處理,不能直排。 因此通過無組織直排是不允許的;同時,根據《揮發性有機物(VOCs)整治與減排工作方案》要求,新建涉及VOCs的項目,必須開展總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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